2022/11/25

技巧的誤用

文/馬偕紀念醫院自殺防治中心 陳淑欽臨床心理師
DBT 非常強調技巧的學習與熟練,由於這些技巧是研究證實有效的作法,並不是安慰劑效果,治療師的預期是:嘗試使用技巧→提升當次因應能力→成功因應壓力→增加個案自我勝任感受→提高繼續使用的意願→更多使用技巧→養成習慣→長期減低自殺/傷的風險。

然而,有時身邊人「迷信」技巧,會忽略技巧練習中的一個很重要關鍵,需要啟動/遊說(註:DBT的辯證策略)個案「願意」使用技巧(即便個案只有一點點的意願,或者一點點地相信技巧也許可以改變自己的狀況),並且「自主地」使用技巧,而不是在對立的當中強迫個案「接受」技巧,甚至是被「強加」所謂的「技巧」。

舉例來說:TIPs 技巧中的改變溫度,是在個案有高度的生理激發(arousal)中很常使用的技巧,其中一個作法是:當事人彎腰將自己的臉埋進冷水中約15秒,起身呼吸換氣,重複這樣的動作兩三次,這個過程會啟動體內的潛水夫反應 (啟動副交感神經活躍性,以拮抗交感神經的過度活躍),緩解自殺或憤怒衝動,是頗多個案覺得容易掌握的技巧;然而,過程如果轉變為:個案在情緒激動下不願意做練習,而身邊的人將個案的頭「壓入」水中約15秒,起身呼吸換氣,再壓入水中15-20秒、起身呼吸換氣…. 這絕對不是技巧,個案不可能從這個經驗當中啟動潛水夫反應,反而會有被刑求的恐懼感,提高交感神經的活躍度。(較輕微者可能是用水潑個案)

上面的例子有可能是身邊人被個案的情緒張力引發了自身的情緒失控,而做出的「干擾/破壞」行為;如果個案的情緒太過失控,而危險性又高,叫救護車、送醫、或者相關的約束可能是需要的,這屬於危機處遇,不是技巧使用,把技巧誤用會減低個案未來學習或練習技巧的意願,這樣的結果是我們所不樂見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