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馬偕紀念醫院精神醫學部暨自殺防治中心 資深主治醫師林穎
很多個案童年,是生長在一個「無法肯定的環境」(invalidating environment)。
什麼叫「無法肯定的環境」(invalidating environment) 呢?先從理想狀態開始,如果孩子的情緒/生理特性跟家庭環境是匹配的,就會有很多的認可肯定 (Validation)。就像是種子落在適合的土壤。孩子渴的時候,照顧者聽懂了給她喝水,而不是說:「你才不會渴,你明明有喝水」,或是「都是你亂動亂哭,才那麼容易渴。」。當孩子真心難過而哭泣,照顧者不會跟他說:「你才不難過,你是假哭要操縱大人,別當個愛哭鬼了。」,而是好好的安慰她。家族成員認真對待孩子的憤怒挫折,而不否定。照顧者認真的看待孩子的偏好,協調孩子與父母的需求,孩子提出,父母就認真回應。這是理想的狀態,孩子可以辨別自己跟別人的不同,進而溝通。
但在一個無法肯定的環境會怎樣呢?家人對某些孩子的情緒沒有反應,要不然就是反應極端,不認真看待孩子的偏好、想法跟情緒,讓孩子學會不表達自己的想法(反正表達了也沒有用),或是就做出極端的行為。這樣的環境限制且控制了情緒表達,痛苦的經驗被漠視,歸咎於孩子自己身上。孩子天生強烈的的正面情緒也被歸因於衝動、缺乏判斷力、缺乏思考、驕傲等。另外一方面,這樣的環境下常會限制孩子的需要、歧視與進行懲罰(批評、體罰、性虐待等)。
簡言之,在理想的狀況中,小孩因為自己的情緒從小就被了解、被撫慰,所以學到覺察、撫慰自己,也學會表達情緒。在無法肯定的環境中,小孩學會了漠視/否認自己的情緒與脆弱,努力自我批評/自我懲罰,這些行為都跟自我傷害息息相關。
所以,在辯證行為治療的理論中認為,如果孩子天生情緒就比較難自我調整,這樣的環境對孩子是有害的,因為沒有辦法教導孩子如何表達跟調節情緒,於是孩子不相信自己的情緒與反應,也不相信自己對事物的解釋。孩子學會了對環境的線索敏感,是環境在教他如何感受與思考,而不相信他自己的判斷,也不相信自己的智慧心。這樣的環境會把問題簡化,認為一切都是自己意願不足所致,而非詳細分析複雜的問題,孩子於是永遠學不會建立現實的目標,只會簡化問題,做不到就懲罰。這樣的環境,讓情緒的溝通功能失效。
誠然這樣的家庭環境,就如同社會的某些極端控制手段,是對於管理短期最有效的方式,但並不是長期必定有效的,也不是所有孩子的生理上都適合這樣的環境,有些不同於環境的情緒,是需要被協助辨別並學會認可處理的。在很多成為邊緣性人格的個案,無法肯定的環境是有很多傷害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