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7

RO DBT與DBT的不同 (上)

文/馬偕紀念醫院精神醫學部暨自殺防治中心 資深主治醫師林承儒
在學習 RO DBT 的過程中,總是會用原本 DBT 的眼光來看這個新的治療模式,於是就忍不住想要了解兩者的相似與相異之處。我們都知道,辯證行為治療(DBT) 由 Marsha Linehan 博士創立,是一種納入辯證哲學的認知行為療法,最初是為了治療被診斷為邊緣型人格障礙(BPD)的慢性自殺個案而發展的。全然開放的辯證行為療法(RO-DBT)建立在 DBT 的架構上。這種全新治療是一種突破性的跨診斷治療方法(由Thomas Lynch博士創立),可幫助患有極度難以治療的過度控制(Over Control, OC)疾病的個案,例如神經性厭食症(anorexia nervosa)、慢性憂鬱症(Chronic Depression)和強迫症(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

根據 Radically Open 網站裡,整理 Radially Open DBT 和先前我們使用的 DBT 之間的主要區別。

1.使用原則及哲學
DBT:使用行為原則,運用辯證哲學
RO DBT:使用行為原則,運用辯證哲學

2.個案特質
DBT:為不受控制的個案所開發(B類“戲劇性古怪”的人格風格,主要是邊緣型和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RO DBT:專為過度控制的個案所開發(A類和C類“過度控制”的人格風格,例如,迴避型、強迫型、妄想型和孤僻型人格障礙,以及慢性憂鬱症和神經性厭食症)。

3.個案風格
DBT:個案有焦慮依附的風格,尋求與治療師的依附並害怕被遺棄。
RO DBT:個案有迴避依附的風格,不尋求與治療師的依附並容易放棄關係,尤其是在發生衝突時。

4.核心問題
DBT:情緒失調,衝動控制不佳。
RO DBT:社群信號不足(Social signaling deficits)、低開放性和冷漠。

5.自殺和自傷
DBT:控制不足(Under control, UC)的個案有高比率自傷和自殺行為
  • 控制不足(UC)個案的自殺和自傷通常是情緒支配且無計劃的
  • 控制不足(UC)個案不會對他們的自傷行為保密
  • 控制不足(UC)個案的自傷和/或自殺行為常因情緒支配和衝動而起
治療師認識到控制不足(UC)為特徵的個案需要做得更好,更加努力,和/或更有動力去改變。

RO DBT:過度控制(OC)的個案也有高比率自傷和自殺
  • 過度控制(OC)個案的自殺和自傷通常是有計劃的
  • 過度控制(OC)個案的自傷行為通常是一個保守的秘密
  • 過度控制(OC)個案的自傷和/或自殺行為更有可能受到規則而非情緒的支配——例如,通過懲罰自己感知到的錯誤來恢復他們對公正世界的信心
治療師認識到過度控制(OC)為特徵的個案需要放棄總是努力表現更好或更加努力。

6.治療立場
DBT:治療師使用外部突發事件,包括輕微的厭惡,採取直接的立場來阻止危險、衝動的行為。
RO DBT:治療師的指導性較低,鼓勵行動和意見的獨立性,強調自我詢問(self-enquiry)和自我發現(self-discovery)。

7. 教導治療師
DBT:如何使用外部突發事件來幫助個案獲得控制並增強衝動控制的後效。
RO DBT:如何使用社群信號來增強個案參與度並示範展現脆弱和連結。

8. 主要治療重點
DBT:內在:情緒調節技巧、獲得行為控制和痛苦耐受能力。
RO DBT:外部:社群信號、開放性和社交聯繫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