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標準的 DBT 最初是針對慢性自殺行為而開發的,隨後廣泛應用在邊緣型人格障礙中,且進行了許多研究證實其臨床療效,並已擴展到物質使用障礙和飲食疾患等。DBT 是跨診斷的治療,目標是針對高度衝動、情緒失調、或以「控制不足」(失控)為特徵的疾病。DBT 以認知行為治療、辯證哲學和禪宗修行為基礎,辯證地平衡接受和改變。它包括每週一次的個別治療、團體技巧訓練、團隊諮詢會議和電話輔導。
RO DBT 也是一種跨診斷的心理治療;然而,它治療的是另一端的障礙。RO DBT 不是針對「控制不足」障礙的個案,而是針對以「過度控制」為特徵的適應障礙。與 DBT 類似,RO DBT的治療介入也是以行為治療和辯證哲學為基礎,治療持續 30 週,每周同時進行個別治療和團體技巧訓練、團隊諮詢會議和電話輔導。
儘管與 DBT 有著相似的框架,但 RO DBT 與 DBT 卻有著截然不同的治療內容、核心問題、改變機轉、治療觀點與治療師角色等。茲摘要如下:
- RO DBT 的個別治療和團體技巧訓練在治療內容上大相逕庭。RO DBT 治療目標是針對「過度控制」的相關問題,包括 1) 過度關注細節和過度謹慎的行為,2) 僵化、缺乏彈性和受規則支配的行為,3) 壓抑和虛偽的情感表達,4) 疏遠和冷漠的社會聯繫和關係,以及 5) 過度的社會比較、嫉妒和痛苦。
- DBT 治療的核心問題是情緒失調和受到情緒影響的失控行為,而 RO DBT 的治療目標是處理低開放性和因適應不良的社會信號導致的情緒孤獨。
- DBT 的改變機轉是通過改變情緒失調引起的適應不良行為標的,而 RO DBT 的改變機轉是針對社交信號缺陷。
- DBT 來自禪宗了了分明的觀點,而 RO DBT 則融合了 Malamati Sufism 的練習。
- 治療師的角色不同。在 DBT 中,治療師專注於幫助個案不要衝動行事並更有條理,而在 RO DBT 中,治療師不那麼有指導性,而是教個案如何更加放鬆、自發,並以更開放的方式表達情緒。最後,RO DBT 強調自我探究和自我發現,並且學習表達不舒服的情緒;而 DBT 則更多地強調外在事件的後效影響,並且學習去容忍或調節痛苦情緒。
以上是筆者在閱讀相關書籍與文獻回顧後,針對二者異同的粗略整理。就讓我們抱持著全然開放的態度,在六月十二日一起來認識「全然開放的辯證行為治療」,期能進一步幫助這類型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