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3

關於過度控制 Over control 個案的自殺/自傷模式

文/馬偕紀念醫院精神醫學部 田曉寧護理師
過度控制傾向的個案表面上是鎮定和自我控制,但自殺和自傷行為的發生率非常高。個案往往在內心感到孤立和孤獨,社會孤立和低社會融合是自殺的核心因素。過度控制個案的社會信號缺陷(social signal deficits)和低開放性(low openness)的先天特質在成長經歷中讓個案從小易經歷被拒絕和排斥,從而加劇了社會孤立感、孤獨感,因而自殺風險更高。

自傷行為在過度控制障礙中也很常見,個案對自殘行為感到羞恥,而矛盾的是同時也會享受、浪漫化,並沉浸在悲壯感覺中。這會增加自傷風險,個案可能陶醉於孤立/疏遠感,因為這強化了他們的信念--即沒有人關心、理解或欣賞他們的自我犧牲或獨特的才能。或視自己為不公平世界的受害者、代罪羔羊或烈士;也可能是為了證明給不理解自己的家人而做出犧牲。與自殺行為相關普遍的特點是高度的道德確定性(即做事對錯分明),通常與受懲罰的信念有關。因為懲罰犯錯者可以恢復一個人對世界公義的信心。公義的世界是可預測和符合因果報應的世界,人們會根據自己的行為得到應得的東西。自殘可解釋是懲罰自己的手段。

究竟甚麼增強了自我懲罰?


RO DBT 認為自我懲罰恢復了心中的秩序感,多數OC個案認為自己不好,自我評價非常負面。當個案有強烈的羞恥感,認為自己應受譴責、道德錯誤或傷害了別人而沒有被懲罰,也由於個案較安靜特質使自己較不會受到懲罰,就用自殘或自我犧牲的自殺來贖罪。增強個案自殘行為的是為了驗證病態自我意識,及恢復公平世界的安全感與信心。

自殘也是負增強,因為它似乎提供了一種暫時緩減生理激活和消除負面情緒的方法;涉及激發兩種不同的神經基質(neural substrate),藉由情緒體驗的變化來加強自殘行為:
  1. 通過觸發與成就感、自豪和相關的正向情緒正增強了自我傷害(正增強)。自上而下(top-down)的監管程序使用自我傷害作為負向自我信念的證據(“我的自我傷害證明我認為我有缺陷的信念是對的”)或作為有效的溝通方式(“透過傷害自己, 我正在修復錯誤”)或作為OC個案超強自控能力的證據(“傷害自己證明我有勇氣做正確的事”),從而觸發交感神經興奮。
  2. 通過自下而上(bottom-up)的調節過程增強自我傷害,這些過程緩解壓性壓力的作用(負增強)。具體而言,嚴重或持續自我造成的組織損傷(可能包括看到大量血液)會產生生理上為壓倒性威脅,從而觸發生理[自動關閉反應],例如昏厥,制動(immobilization)、心率降低、疼痛感知降低以及緩解交感神經反應。
過度控制的個案會出問題是因為規則僵化行為,執著於規則難以應變,當他們認定出現一些情緒或想法是不好的、邪惡的,這些念頭或情緒就會視為禁忌,當念頭或情緒出現時就會自傷逞罰自己(如果我想到X,那就會有很不好的事情發生) 因此形成一種自我確認的惡性循環,導致未來的行為受更僵化的規則主導—既然傷害自己是壞的,那我現在就是個爛人,因此,我就更要自傷來懲罰自己。

然而個案也會傾向於掩蓋內心感受會使自殺風險評估具有挑戰性,直接詢問想法和行為,此時治療師可以跟個案表明信任和相信個案做出正確的選擇,同時也對個案出現危機時做好準備。好消息是個案在絕望時仍受治療師的善意而感動願意透露自己的自殺計畫。與過度控制的個案工作,要取得信任的談論自殺並不容易,透過治療師開放的態度傳達信任與理解,個案仍會在危急時刻求助治療師。

參考資料:

Lynch, T. R. (2018). Radically open dialectical behavior therapy: Theory and practice for treating disorders of overcontrol. New Harbinger Public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