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馬偕紀念醫院精神醫學部 葉筱玫社工師
下班回家的路上。
小孩在吃冰淇淋。年紀大概六歲。媽媽手裡提著菜,皺眉癟嘴,大聲對小孩說:你真的吃太多了、你怎麼這麼貪吃!
路人心裡OS:咦~ 這不是妳買給他的嗎?怎麼買給他又罵他哩??
我猜,可能媽媽明智的感受到小孩吃冰的負向後果:變胖、花錢、吃不下晚餐、或是媽媽會被其他大人責備沒有好好約束小孩…,而擔憂不安;但同時卻因為小孩會哭鬧,傷心,回去後跟阿嬤告狀、路人的看法…等種種原因,而做了自己不想做的事。媽媽期待小孩能自制與改變,但媽媽的解決之道,是透過責備來要求小孩改變,而不是改變自己對待小孩的方式。
也許媽媽的無法拒絕,是被拒絕的負向後果制約了。為了獲得立即的好處(可能是避免當下的親子衝突或不用因為拒絕而內疚不捨),而忽略了長此以往的壞處(小孩以哭鬧來要求,或是媽媽的自我效能感逐漸瓦解)。媽媽退讓的行為也因為小孩得逞後情緒立即緩解而被強化,但內在逐漸喪失能力與效能感,困難相信自己夠堅定足以捱過對方的脾氣,無法感受到被對方尊重或自我尊重,覺得被不公平對待,也常因擔心恐懼(對方自傷/破壞物品/傷害我,對方/別人如何看待我)而過度隱忍、委屈、退讓、道歉,無法堅守自己的價值觀。
正如同 DBT 對於個案的重要假設:「個案正在受苦、想要改變並盡力而為」;「個案需要做得更好、更努力或更有動機改變」;「即便個案的問題可能不是自己造成的,他仍有責任去解決」。除非我們願意面對屬於我們自己這一部分的責任,做出不同的行為選擇,否則我們很難只透過「期待對方改變」來創造改變。我們需要赴諸行動,來打斷舊有循環。
為了能好好拒絕,媽媽需要事前觀察自己與小孩的脆弱因子(如是否疲累、肚子餓),觀察與架構環境(如避免經過具誘惑力的地方),並思考預先因應之道(如事前讓小孩吃點東西墊肚子;列好菜單快速下手;小孩提出要求時自己要回應的話等),在買菜之前向小孩預告行為約定(「等下媽媽買菜的時候你要在媽媽身邊不要到處看,幫媽媽提菜,如果你可以做到,等下媽媽讓你選一樣你喜歡的飯後點心。但是如果你沒有做到,今天就沒有點心吃喔~」),在賣場適時的關注並認可小孩守規矩與忍耐的行為,當無預期的狀況出現時,當機立斷的拒絕並快速的轉移注意力並帶離現場。並在事後貫徹行為約定,說到做到。
對六歲小孩,媽媽不買冰淇淋,可能只要面對哭鬧。拒絕十六歲青少年玩平板,可能面對的就是巨大的情緒風暴了。怎樣能從小就建立起適當的親子關係,真是考驗我們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