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們都知道治療師不是個案的父母,但扮演了過渡期的照顧角色,尤其在治療初期,個案有許多混亂生活議題時,治療師的溫和堅定態度,往往可以將深陷情緒心的個案安頓下來。
幾個核心態度給治療師們參考,也跟DBT的治療態度有互相共鳴之處:
(11) 對個案一視同仁:在團體中,成員都有各自情緒想法行為與個性展現,聚在一起上課難免會有隱晦或直白的衝突.當然,這樣的發生的比率極少,可一旦發生就會產生很高的情緒張力,甚至會形成一種隱晦的排擠或減少個案前來團體的意願。治療師要保持清明的態度,了了分明不評價專一有效的繼續執行團體,不偏頗任何一方(即使我們很清楚的觀察到某些成員不適切的行為已經造成對他人的影響),態度是:我對指責或找錯沒有興趣,只想讓團體可以更有效的繼續下去,需要全部成員一起幫忙。每個人在此團體都是平等的,治療師會公開表達並直接減少破壞行為。
(12) 幫助個案感受歸屬感和重要性:如書上所說「人類最主要的渴望是感受歸屬感和重要性,每個人都在尋找如何產生歸屬感和重要性的方法,如果孩子認為自己不被愛或缺乏歸屬感,通常會試著做些甚麼來獲得愛,或是靠傷害別人/自己來討回公道」,當這樣的需求受挫時,個體會展現「四個錯誤的行為目的」:1.尋求過度關注,2.爭奪權力,3.報復,4.自暴自棄(如放棄努力放棄生命)。如果已經觀察到上述的行為,一定要反思我們自己對該行為的情緒反應。
- 如果是尋求過度關注的行為,個案可能在傳達「注意我,讓我參與」。治療師可能會有煩躁感,所以我們要鼓勵個案直接溝通他的需求,讓治療師有機會承接或討論可以提供的範圍。
- 如果是爭奪權力,個案可能在傳達「讓我幫忙,給我選擇」。治療師可能會在治療過程感到憤怒或沮喪,個案可能會有挑釁行為,或者過多干擾治療行為,所以我們要把觀察到的現象外化出來,跟他討論怎麼樣參與回到治療軌道才是有效的,有時候可以提供行為選項讓個案選擇,讓兩人的治療可以繼續。
- 如果是報復,個案可能正在傳達「我很受傷,請認同我的感受」。治療師可能會感到受傷、失望或厭惡.但治療師要謹記,當個案傷害他人時,自己其實也受傷。所以我們先認同對方的感受,協助他調節挫折感,適時帶領執行痛苦耐受技巧,平復一點後,仍告知對方還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 如果是自暴自棄,個案可能在傳達「不要放棄我,教我如何一次踏出一小步」。治療師可能會感到絕望與無助,所以在這個時候,我們要把任務化小,化作更為簡單的步驟,以確保可以成功的經驗產生。持續的當個案啦啦隊,告訴他我們對他學習和進步的能力有信心。如此一來我們會自然表現出積極和鼓勵的行為,並幫助個案前進時充滿信心和希望。
寫到這裡,可以看到,治療師做了很多努力,每次個別治療或團體治療,都在示範這些態度。希望在這些堅持下,個案可以朝自己「值得活的人生目標」一步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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