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馬偕紀念醫院自殺防治中心 實習心理師黎家亮
實習結束前,很幸運地能經驗到,DBT認可的第六層次:展現平等。
先來淺淺復習DBT六個認可的層次:一、注意對方,表達興趣;二、反應回去,中性描述;三、讀心術,試著說出對方未說出口的話;四、瞭解對方,表達事出必有因;五、承認真實有效的地方;六、展現平等。前五個層次都有具體技術可操作,惟有第六個層次,我一直感到困惑,這是一種形而上哲學或態度的展現嗎?要如何用出來呢?
在實習的最後兩個月,有個案真誠地提到,覺得我有時說話有些嚴厲,像是在指責他。當時我内心的第一反應是:「什麽?哪有?你會不會太敏感?」,很快地開始評估個案有什麽人際問題,以及這和個案的核心議題有哪些關聯。直到後來,又一位個案給予類似反饋,我才不禁開始思索,不同個案一再感覺到我是嚴厲的,是不是我不自覺地做了什麽、說了什麽,讓他們有這些感覺?
透過和督導、實習夥伴討論,我逐漸發現在治療工作中,我偶爾會將對自己的要求和認真,投射到個案身上,雖並非刻意為之,卻會被敏銳的他們捕捉到。這些細節,在我日常的人際互動不常出現,只有在工作導向、目標導向的情境中,較容易浮現。心理治療是有目標的談話過程,又不少個案具備高敏感特質,這大概是他們能感受到我的嚴厲的原因。
從這系列的事件和覺察,我深刻體驗無論是心理師或個案,我們現場的人際互動總受到過去經驗的牽制,進而展現出不同面貌,帶給他人不同感覺。另外,我也體悟到治療關係也是一種人際關係,所有人際互動都是相互影響、適應和調整的,絕不會有一方完全不需調整,另一邊完全需要調整。我認識到自己和個案生而為人的平等,也意識前輩為何總說個案讓他們有許多學習,因治療關係常像鏡子映照,會讓我們更認識自己。DBT認可的第六層次:展現平等,指的或許就是這個吧!